109

杭湾亲子|12月14日【亲子徒步】绍兴会稽山梅坞古道,寻梅坞十九涧 ,探秘上虞百鸟池杉丛林,邂逅上虞小九寨!

世纪城关公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罗源路与连江路交叉口西北80米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相册

复制文案

产品详情

在绍兴东南一带,是巍巍会稽山山脉,

会稽山因大禹治水在此会诸侯而得名,

是中国历代帝王加封祭祀的著名镇山之一,

是中国山水诗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这首脍炙人口的著名诗篇,

写的就是会稽山(南朝诗人王藉写的)!



01 徒步会稽山梅坞古道,寻梅坞十九涧


藏身于会稽山梅坞村的梅坞岭十里古道,沿途曲径通幽,茂林修竹,泉水叮咚。



这条偏僻的有着一千多年的古道,经过驴友的发现和探寻,悄然已成华东户外徒步和摄影爱好者们的天堂。



梅花翠竹,世外桃源这一条古道,村民又称之为“官道”,也就是古代的交通要道,两边毛竹遮天蔽日。翻山越岭,直通东关、绍兴。



一条清溪,满山翠竹,坞中有澄湖,竹林有梅花,漫步其间,完全可以和杭城的九溪十八涧相媲美~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短短几个字就像一幅山水画在你面前缓缓打开。行走古道,不但有美景相伴,还能收获快乐心情。



这个古道最大的亮点,当属水库的颜色。这里的水质较好,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水的颜色都呈蓝色。宛若蓝宝石一样镶嵌在竹海之间,蓝的醉人,堪比九寨沟,所以这里又被网友称为“上虞的小九寨”。




02 探秘上虞百鸟池杉丛林,邂逅上虞小九寨


四明湖水杉林名声在外,而绍兴上虞的这处水杉林,却养在深闺人未识。泉水汇成的湖泊,数百数千的候鸟在此栖息, 秋日池杉树影婆娑,美不胜收。



石井水库是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的一座小型水库,周边群山环抱,植被破坏少,很有原生态的味道,加上附近人烟稀少,湖水由山泉溪流汇成,清澈碧蓝,织就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每到秋冬季节,随着水杉、池杉变色,一方美景自然天成。虽然都有一个“杉”字,但水杉和池杉色彩上有所差异。水杉秋色叶色彩相对较暗淡,池杉色彩则就相对明快许多啦~



这里过于梦幻和迷人,是打卡拍照的绝佳地方~~~



▶来源网络,供参考


大致活动行程、要求

▶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供参考

注:活动行程仅供参考,实际计划可能会因活动参加的人数、天气、实际情况等因素而适当变动,以活动工作人员决定为准! 温馨提示:银杏、红枫、水杉均属于季节性很强的景致,受天气影响较大,如看不到最美的景色敬请谅解,介意者请勿报名。


【活动行程】 

07:50 世纪城关公像集合、签到;

08:00 准时上车,欢声笑语中出发【请勿迟到,过时不候哦】; 

09:30不知不觉到达徒步古道起点,轻装前行,这一条十里长的古道,当地村民之为“官道”,也就是古代的交通要道,两边毛竹遮天蔽日。翻山越岭,直通东关、绍兴,满山翠竹,坞中有澄湖,竹林有梅花,漫步其间;

中午适时路餐,餐后继续前行;到达徒步终点,稍事休整,上车前往石井水库(时间可以的话我们可以环水库一圈徒步欣赏各种角度水杉林),周边群山环抱,植被破坏少,很有原生态的味道,加上附近人烟稀少,湖水由山泉溪流汇成,清澈碧蓝,织就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初冬的水杉林更适合那些痴迷红叶的游人,看不到枫叶,看看红透了的水杉,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下午适时返回杭州湾,含泪吻别,期待下次再相遇(行程根据实际情况会有调整)。


【风景指数】★★★☆

【活动难度】☆☆☆☆

【活动强度】★★☆☆☆(全程徒步约6公里,累计海拔上升200米左右,需要一定徒步能力

▶来源网络,供参考

【活动信息】 

活动时间:2025年12月14日(周日
集合地点:世纪城关公像←点击可导航到集合点附近
目的地: 浙江|绍兴
往返交通:包车,30人成行
活动领队:杭湾国际旅行社 & 杭湾户外

报名方式:点击右下角【立即预订】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 客服微信15867511409入群( 备注:梅坞古道徒步),非诚勿扰!!!以支付成功收到手机短信为报名成功

【费用说明】 

活动费用119元/成人,109元/1.5米以下能走6公里小孩;4人以上组团优惠10元/人(报名后活动出发前联系客服微信 15867511409 退差价有效),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除外,如果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活动取消会退全款并提前一天短信或微信或电话通知到每一位报名者!(徒步需要一定体力

【适合人群】年龄6-65岁身体健康能徒步6公里山路者

费用包含 

1、往返包车费&过路费、司机餐补

2、公共装备、药品

3、户外运动险、领队、活动组织&执行费用

4、1瓶水/成人(恒源酒水供应链/海湾靓灶餐饮赞助)

5、面小凡·炸酱面用餐7折(A店~金合路176弄15号;B店~江岚苑南门1067号;C店~购物中心负一楼)、漫读7折福利,户外活动开始3天内有效(以上赞助有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使用)


费用不包含 
1、午餐(建议自带干粮)

2、发票及其他个人消费、个人自行购物消费等(无强制消费)


装备建议】 

可选项:当季服饰、防滑运动徒步鞋(不穿新鞋新袜防磨脚,请勿穿高跟鞋和平底鞋)、10-25L双肩背包(不要带手提包)、登山杖、防晒防雨工具(冲锋衣最佳)、护膝等。

天下驴友是一家,留下足迹,带走垃圾!


梅坞古道位于绍兴的上虞,是一条适合周末亲子徒步的路线。路程大概6公里左右,可自行选择长短,台阶不多,累计爬山200米,曾是古时绍兴的官道,连接着上浦与东关,记载着来往千年的足迹。

谢安也曾到过此处,他休憩过的“憩马桥”至今依然完好保存着。我们从梅坞村进入,可以看到很多老房子,“依山造屋,傍水结村”,形成“门外青山如屋里,东家流水入西邻”的天人合一格局。随后通过憩马桥进入古道入口,两侧山林茂密、满眼翠色,路侧满布苍苔,沉淀沧桑,一路景色众多。



🔺澄湖:古道深处,梅坞明珠是澄湖,原来的山田弄水库,从高处看是非常纯净的蓝色,走进了看又是碧绿的,这里又被称为“小九寨沟”

部分照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杭湾国际旅行社简介

✔ 国内旅游|企业团建|周边游|亲子研学|徒步

✔ 专注亲子旅游|独立研学|创意策划|落地执行等

✔ 500强智能制造企业|汽车大厂团建战略合作

经营许可证号 L-ZJ31913


户外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发生。活动中参加者发生的任何风险除由保险公司及活动参加者本人承担外,组织者及领队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须认同这一点且完全自愿。 

1、严禁超先领队或者落后压队,服从领队管理,活动中听从领队指挥,不走个人英雄冒险主义,严禁暴走,或者单独个人脱离团队等情况,遇到不明确岔路口时,请匆盲目选择线路,应及时联系领队或者等压队跟上再行走。

2、注意个人环保问题,严禁将不可降解,难降解垃圾丢弃山野,个人建议最好备一个环保袋;咋样带上来的,我们就咋样带下去;只带走沿路风景,不留垃圾;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然扔山上喂野猪。

3、虽然是成年人,也建议将你的行程和联系方式告诉家人、朋友取得支持。


报名提醒:(此协议等同于旅游合同,付款成功即您已同意此协议。)

1、国内1日游活动退款/调换活动规则:出发前48小时提出退出活动,可全额退款;出发前48小时至24小时之间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其他活动本公司只退50%;出发前24小时至12小时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活动,本公司只退还20%;出发前12小时以内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活动,我们将不予以退款,需自行承担损失!注:调换活动相当于退出活动,请知悉!但如您找人顶替您的位置,我们将退全款。在退款规则中涉及的门票费用,将以实际的团购票为准进行退款。退款时间,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活动成行人数为按照本行程约定人少为准,如未到约定人数,需取消活动或双方商议出行,组织方需于活动前24小时通知参与方。

2、本活动报名年龄限制在指定年龄范围内,另外如有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者、大中型手术恢复期患者、行动不便者、孕妇等不适宜出行者请勿报名。出发前请咨询医生、凡隐瞒自己疾病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

3、为保证活动质量和安全,我们的行程大巴游和自驾游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混搭,大巴车不能超载【一人一个位置】;因行程多为户外、摄影和深度体验线路为主,操作比较复杂,如活动遇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提示、优化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旅游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条例执行。

4、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参加活动;未满18周岁需由监护人带领,并全程由监护人负责照顾。【独立营除外】

5、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以退款。

6、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火车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活动取消,活动费用将会在3-10个工作日退还到相应账户。

7、如需中途离团,离队前则需签署书面的离队脱团协议,离队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8、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9、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提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0、组织方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1、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方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12、组织方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组织方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 30 日内,要求组织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3、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4、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15、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本文案由杭湾国际旅行社提供和执行,本平台仅用于广告发布
用户名 8分钟前下单
用户名 8分钟前获得
游客 8分钟前获得
精选留言 留言/评论
关闭

首页

收藏

客服

立即预订
海报 我的
发给好友 获取海报

商家电话

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