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湾户外| 2月8日【徒步】宁波新建梅花村,赏十里梅花谷,逛溪口老街蒋氏故里
产品详情
浙江奉化溪口镇新建村每年30多亩梅林近千株梅花竞相开放
染红了一座座山头
引得游客纷至沓来

初春前往梅花谷的公路,一路上姹紫嫣红,红梅和桃花渐次盛开。

走到这里,映入眼帘的是漫山遍野竞相绽放的梅花,一朵朵红色的梅花傲立枝头,艳而不妖,穿行梅林间,阵阵淡淡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在暖暖的阳光下,一树树婀娜多姿的红梅点缀着各个山头。



梅花谷从新建村的村口就能看到,而上山的是一条土路,一路上去梅花树就在路的两边,以最常见的粉色为主,今年的花期感觉来得比较早,这个时候山上的梅花已经开得很热闹了,还时不时能闻到淡淡的梅花香扑鼻而来。

独揽一枝细看,一朵朵红梅俏立在树梢,一股脑儿感受着新春气息。微风拂过,花影婆娑暗香浮动,恍若仙境,为这山野增添了无限雅韵。

说实话,在咱大浙江,说起赏梅的地方,真是一抓一大把,随便上网一搜就是N条攻略。像超山、灵峰、西溪这些热门的老牌赏梅地,年年都被人安利一次,我还是喜欢跑山里去

它不是景区,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落,却藏着一个美到让人窒息的“梅花谷”。

新建村的走红,有些让人意外。因为这里的村民们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家有一天会成为“网红”赏梅地。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找不到出处,引用证明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并非商业交易,如有争议,请第一时间告知,会立即删除
溪口古镇,位于宁波市西南40公里的奉化溪口镇,东靠武岭,南濒剡溪,北靠雪窦山,水绕山环,景色秀丽。近代这里又因是蒋介石的故里而引世人瞩目。

古镇老街保持着古韵风味,历史犹存,特色的小吃一条街,也让吃客们流连。



***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天气、路况、景区预约等等原因做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杭湾国际旅行社简介
✔ 国内旅游|企业团建|周边游|亲子研学|徒步
✔ 专注亲子旅游|独立研学|创意策划|落地执行等
✔ 500强智能制造企业|汽车大厂团建战略合作
经营许可证号 L-ZJ31913

户外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发生。活动中参加者发生的任何风险除由保险公司及活动参加者本人承担外,组织者及领队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须认同这一点且完全自愿。
1、严禁超先领队或者落后压队,服从领队管理,活动中听从领队指挥,不走个人英雄冒险主义,严禁暴走,或者单独个人脱离团队等情况,遇到不明确岔路口时,请匆盲目选择线路,应及时联系领队或者等压队跟上再行走。
2、注意个人环保问题,严禁将不可降解,难降解垃圾丢弃山野,个人建议最好备一个环保袋;咋样带上来的,我们就咋样带下去;只带走沿路风景,不留垃圾;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然扔山上喂野猪。
3、虽然是成年人,也建议将你的行程和联系方式告诉家人、朋友取得支持。
报名提醒:(此协议等同于旅游合同,付款成功即您已同意此协议。)
1、国内1日游活动退款/调换活动规则:出发前48小时提出退出活动,可全额退款;出发前48小时至24小时之间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其他活动本公司只退50%;出发前24小时至12小时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活动,本公司只退还20%;出发前12小时以内提出退出活动或者调换活动,我们将不予以退款,需自行承担损失!注:调换活动相当于退出活动,请知悉!但如您找人顶替您的位置,我们将退全款。在退款规则中涉及的门票费用,将以实际的团购票为准进行退款。退款时间,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活动成行人数为按照本行程约定人少为准,如未到约定人数,需取消活动或双方商议出行,组织方需于活动前24小时通知参与方。
2、本活动报名年龄限制在指定年龄范围内,另外如有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者、大中型手术恢复期患者、行动不便者、孕妇等不适宜出行者请勿报名。出发前请咨询医生、凡隐瞒自己疾病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
3、为保证活动质量和安全,我们的行程大巴游和自驾游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混搭,大巴车不能超载【一人一个位置】;因行程多为户外、摄影和深度体验线路为主,操作比较复杂,如活动遇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提示、优化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旅游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条例执行。
4、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参加活动;未满18周岁需由监护人带领,并全程由监护人负责照顾。【独立营除外】
5、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以退款。
6、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火车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活动取消,活动费用将会在3-10个工作日退还到相应账户。
7、如需中途离团,离队前则需签署书面的离队脱团协议,离队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8、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9、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提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0、组织方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1、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方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12、组织方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组织方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 30 日内,要求组织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3、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4、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15、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用户名
8分钟前下单
用户名
8分钟前获得
游客
8分钟前获得